关税
Section 301 与关税叠加详解
进口商需要了解的当前关税形势。
近年来,美国的关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Section 301 关税(自 2018 年起针对中国货物,自2026年7月起也针对巴西货物和六十个经济体的货物)和 Section 232 关税(钢、铝、铜、汽车及其他货物)在正常关税税率之外另行加征。2025 年的对等关税已于2026年2月终止。了解哪些关税适用于您的产品,对控制成本至关重要。
什么是 Section 301?
Trade Act of 1974(《1974 年贸易法》)的 Section 301 允许美国贸易代表(USTR)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加征关税。影响最大的 Section 301 措施针对中国货物,对数千个产品类别加征 7.5% 至 100% 的额外关税。在四年期审查(89 FR 76581,2024年9月18日)之后,USTR 提高了部分货物的税率,例如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提高到 50%,电动汽车提高到 100%。这些关税在正常关税税率之外另行加征。
2026年7月,USTR 新增了两项 Section 301 措施:自2026年7月22日起对大多数巴西货物加征 25%;自2026年7月24日起对六十个经济体的货物加征 10% 至 12.5%(有豁免)。
对等关税:已于2026年2月终止
2025 年的对等关税是依据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的。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 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 案中裁定,IEEPA 并未授权加征关税。同日发布的行政令 Executive Order 14389 终止了 IEEPA 关税。对于自2026年2月24日起报关的货物,CBP 停止征收这些关税。Section 232 和 Section 301 关税不受影响。
CBP 通过 ACE Portal 中的 CAPE Declaration 退还 IEEPA 关税及利息。2026年2月24日至7月24日期间,曾临时征收 10% 的 Section 122 关税。
如何将影响降到最低
- 准确归类:部分产品不在关税清单范围内
- 申请排除:部分产品符合 301 关税的排除条件
- 原产国:经过实质性改变的货物可能无需缴纳针对特定国家的关税
- 关税退还:复出口货物最高可退还 99% 的关税
- 首次销售估价:以制造商的价格而非中间商的价格计算关税
关税叠加:一种产品适用多项关税
一种产品可能同时适用正常关税税率加上 Section 301 加上 Section 232 加上 AD/CVD 关税。对某些产品而言,这种「叠加」可能使总税率远超 50%。准确计算至关重要:少缴和多缴都会带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