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类型 13 · 技术参考
ACE 中的报关类型 13:CBP 已公布的内容
以下每条规则均出自 CBP 文件,并附出处。
最近一次核实于 2026年9月29日,依据为货物放行(Cargo Release)指南 v41、ACE 报关摘要指南(Rev 111)、错误字典 v54 和 INT-057(2026年9月23日更新)。
提单
报关类型 13 的提单是简单提单(type R)。它不是主运单或分运单。13 个字符的 UPU S10 号码就是提单号。
空运 · MOT 40、41
- 签发方
- (留空)
- 提单号
- SFPCP123456785CA
16 个字符。SE15 注释 12 和 13;AE 错误 881 和 882。
卡车、铁路、海运 · MOT 10 至 31
- 签发方
- SFP
- 提单号
- CP123456785CA
13 个字符。SE15 注释 13;AE 错误 879 和 880。
规则及出处
| 规则 | CBP 的规定 | 出处 |
|---|---|---|
| 申报人 | 货物的所有人或购买方,或由所有人、购买方或收货人指定的持牌报关行。 | INT-057;19 CFR 143.26(a) |
| 价值 | 不超过 $2,500。超过 $2,500 的货物、配额货物和 AD/CVD 货物须办理正式报关。 | INT-057;代码 323 |
| 跟踪号码 | 每票报关一个跟踪号码。分运单会被拒绝。 | SE15 注释 12;代码 324 和 327 |
| 舱单 | 提单不能是 Non-AMS 提单。它必须与承运人的舱单一致。 | SE15 注释 5 和 7 |
| 运输方式 | 10、11、20、21、30、31、40 或 41。不能是 50(邮件)。 | SE10 注释 11;代码 334 |
| 寄件人 | 寄件人姓名(SE30)和地址(SE35)为必填项。 | INT-057 |
| 收货人 | 有姓名和地址即可。不需要识别号码。 | SE30 注释 2;ESF-141 注释 6;错误 107 |
| 保证金 | 必须提供保证金。不可豁免。 | ESF-165 |
| 不允许申报的费用 | 港口维护费、正式报关的货物处理费和应税邮件费。 | 错误 481、630 和 885 |
| 卡车舱单 | N9 限定符 PK:13 个字符的 UPU 号码,并附 M12 保税运输记录。 | 卡车 309 指南,2026年9月 |
| FDA 和其他机构 | 报关类型 13 接受受机构监管的邮件,并且必须发送机构数据。PGA 标记执行表尚未列出类型 13。 | FR 2026-12668;PGA 标记执行表,2026年9月29日 |
邮件和航空运单
邮件没有主运单或分运单。WCO-UPU 电子预先数据交换指南(2025年)将这一作用赋予 S10 邮件标识符。报关类型 13 遵循同样的逻辑:S10 号码就是提单。
最后审阅日期:2026年9月29日。本页以一般方式说明海关规定,并非法律意见。关税税率与 CBP 程序经常变动,我们会在您做决定前以书面确认您货物的相关数字。
本页为翻译版本。本网站以英文版为正式版本。我们的在线表格及文件均为英文。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