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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扣留 · 扣留 · 扣押 · 一般命令

您的貨物遭 CBP 查驗扣留、扣留或扣押

查驗扣留、扣留(detention)及扣押(seizure)是三個不同的階段,各有不同的期限。請先確認您屬於哪一種,然後在期限前採取行動。

基本說明

查驗扣留、扣留與扣押有什麼不同?

查驗扣留(exam hold)表示 CBP 要在放行前檢查貨物。可能是 X 光掃描、在碼頭貨櫃門口的查驗,或在集中查驗站(Centralized Examination Station,CES)的密集查驗。碼頭及承運人會以 CET、MET 或「intensive exam」等簡碼顯示扣留狀態。

扣留(detention)表示 CBP 在決定貨物能否入境期間扣住貨物。依 19 CFR 151.16,貨物提交查驗後 5 個工作天內未獲 CBP 放行者,即屬扣留。

扣押(seizure)表示 CBP 有合理理由相信違反了法律,因而沒收貨物(19 CFR 162.21)。19 U.S.C. 1595a(c) 列舉的例子包括走私貨物、缺少必要許可證或許可的貨物、仿冒品,以及部分原產國標示違規。

一般命令(general order)又是另一回事。它適用於未報關的貨物。滿 15 個日曆天後,貨物會移至一般命令倉庫,風險及費用由收貨人承擔。

代其他機關扣留的貨物,適用各機關自己的規定。

當 CBP 代決定貨物能否入境的其他機關扣留貨物時,5 天及 30 天的扣留規定並不適用(19 CFR 151.16(a))。例如 FDA 及 USDA。依暫扣放行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或 UFLPA 所作的強迫勞動扣留,也適用另外的規定(19 CFR 12.42 至 12.45)。

期限

查驗扣留、扣留及扣押的期限是什麼?

每個期限的起算事件都不同。請保留每份通知,並記下上面的日期。
期限:海關查驗扣留、扣留或扣押
事件時限法規依據
貨物提交 CBP 查驗CBP 在 5 個工作天內決定放行或扣留19 CFR 151.16(b)
CBP 決定扣留CBP 在作出決定後 5 個工作天內寄出扣留通知19 CFR 151.16(c)
對扣留貨物作出最終決定貨物提交查驗後 30 天內;否則貨物視為禁止入境,您可以提出抗議19 CFR 151.16(e) 及 (f)
對禁止入境貨物提出抗議CBP 必須在 30 天內決定,否則抗議視為駁回19 CFR 151.16(g);19 CFR 174.21(b)
扣押通知寄出30 天內提出減免申請;或 35 天內提出將案件移送法院的聲明19 CFR 171.2(b)(1);19 CFR 162.94(b)
抵達後未報關15 個日曆天後進入一般命令;無人認領的貨物可在 6 個月後出售19 CFR 4.37 及 122.50;19 U.S.C. 1491

只有當 CBP 官員能夠查看並檢查貨物時,貨物才算已提交查驗。碼頭上未開啟的貨櫃不算已提交(19 CFR 151.16(b))。

風險

如果我不處理會怎樣?

查驗扣留期間,倉儲及查驗費用會持續增加。進口商須支付為查驗準備貨物及重新封裝的費用(19 CFR 151.6)。

扣留期間,CBP 可以放行貨物、拒絕入境、准許出口或扣押貨物(19 CFR 151.16(j))。如果您不提供 CBP 要求的資訊,CBP 會在沒有這些資訊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遭扣押時,如果您未在期限內提出減免申請或聲明,CBP 可以啟動沒收程序,您可能失去貨物。

在一般命令程序中,易腐貨物在公告 3 天後即可出售(19 CFR 127.28)。其他無人認領的貨物可在 6 個月後公開拍賣(19 U.S.C. 1491)。

文件清單

我們需要您提供什麼?

請把您收到的每一份通知寄給我們,即使只是承運人或碼頭寄來的簡短電子郵件。
  • 扣留訊息或通知

    承運人或碼頭的扣留訊息、扣留通知或扣押通知,並附上日期。

  • 提單或空運提單

    以及貨櫃或包裹編號。

  • 商業發票及裝箱單

    CBP 會拿來與貨物比對的文件。

  • 許可、執照及證書

    其他機關對該貨物要求的任何文件,以及品牌貨物的商標授權。

  • 產品資料及照片

    貨物是什麼、由什麼材料製成,以及如何標示。

  • 給 Allied CHB 的授權書

    如果這批貨物的報關行不是我們。請在 alliedchb.com/poa 線上簽署。

流程

我們如何處理?

第一步是確認您屬於三種情況中的哪一種。其餘步驟都取決於此。
  1. 您當天

    把扣留訊息或通知寄給我們

    轉寄承運人、碼頭或 CBP 寄來的資料。我們判讀扣留類型及日期。

  2. Allied

    我們向 CBP 及碼頭確認扣留

    我們在 ACE 及查驗地點查核貨物狀態,並告訴您扣留類型及 CBP 需要什麼。

  3. Allied

    我們協調查驗

    如為密集查驗,我們與卡車業者安排將貨物運到查驗站,並把 CBP 要求的文件寄給 CBP。

  4. Allied

    我們回覆扣留通知

    我們把通知上列出的資訊寄給 CBP,如有檢驗,也會要求 CBP 以書面提供檢驗結果(19 CFR 151.16(d))。

  5. 您

    扣押時由您決定

    我們說明通知上的選項,例如減免申請或移送法院的聲明。如選擇減免申請,我們會收集事實並在 30 天內提交。

  6. Allied

    我們跟進到放行或作出決定

    貨物放行時我們會通知您;如果 CBP 禁止入境或繼續扣住貨物,我們會告訴您下一個期限。

價格

費用是多少?

每件申報固定費用 $200。$200 固定費用涵蓋一份報關單的一件扣留:協調查驗、回覆扣留通知,或針對一件扣押提出減免申請。碼頭、查驗站及卡車運輸費用另計。

如報關單數量多或罰款金額大,我們會在開始前先報價。應付給 CBP 的關稅、利息、規費及罰款另計,不包含在我們的費用內。

開始工作前,我們會以書面確認費用及服務範圍。

常見問題

還有哪些需要知道的?

CBP 查驗需要多久?

這取決於查驗類型、口岸及查驗站。密集查驗比掃描需要更長時間,因為貨櫃必須運到查驗站並卸貨。依 19 CFR 151.16,CBP 必須在貨物提交查驗後 5 個工作天內決定放行或扣留。

海關查驗的費用由誰支付?

進口商須支付將貨物運去查驗,以及準備及重新封裝包裹的費用(19 CFR 151.6)。查驗站、碼頭及卡車業者會各自寄出帳單。Allied 的費用不包括這些費用。

我可以選擇把貨物出口嗎?

有時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CBP 可以拒絕入境,並讓您自費出口遭扣留的貨物,而不予扣押(19 CFR 151.16(j))。如果是扣押,通知上會列出選項。

扣押減免申請必須包含什麼?

必須描述貨物,並載明扣押的日期及地點。也必須說明支持減免的事實,並證明您對貨物的權益(19 CFR 171.1(c))。報關行或律師可以簽署商業違規的減免申請。

應該提出減免申請,還是把案件送到法院?

減免申請是請 CBP 歸還貨物或減輕罰款。聲明(claim)則把案件移送聯邦法院,政府必須在 90 天內提起訴訟(19 CFR 162.94)。訴訟需要律師。我們會告訴您案件何時需要律師。

我的貨物在一般命令倉庫,還能報關嗎?

可以,在貨物售出之前都可以。您提交報關並支付關稅,以及所有一般命令的倉儲及轉運費用。請盡快處理:無人認領的貨物可在 6 個月後出售,易腐貨物則會更早。

申請:海關查驗扣留、扣留或扣押

固定費用 $200

請勿在此表單中提供 EIN、社會安全號碼或密碼。我們稍後會以安全方式索取。

或致電 (908) 291-8001,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info@alliedchb.com。

有其他 CBP 通知或問題?查看所有放行後的問題及其期限。

請將通知寄給我們。我們先確認期限。

請寄來通知及報關單號。我們會告訴您還有多少時間,以及下一步該怎麼做。費用為每件申報 $200。

請致電 (908) 291-8001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info@alliedchb.com

最後審閱日期:2026年9月26日。本頁以一般方式說明海關規定,並非法律意見。關稅稅率與 CBP 程序經常變動,我們會在您做決定前以書面確認您貨物的相關數字。

本頁為翻譯版本。本網站以英文版為正式版本。我們的線上表單及文件均為英文。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