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附加關稅及規費
Section 122 (Temporary Import Surcharge)
《1974年貿易法》Section 122 允許課徵最高 15% 的臨時進口附加稅。除非國會延長,期限最長 150 天。
「Section 122 (Temporary Import Surcharge)」是什麼意思?
Section 122(19 U.S.C. 2132)讓總統可以因應根本性的國際收支問題,例如大規模且嚴重的國際收支逆差。附加稅最長可實施 150 天,除非國會立法延長。
2026年2月20日,即最高法院就 IEEPA 關稅作出判決當日,第 11012 號總統公告依 Section 122 課徵 10% 的附加稅。適用於美國東部標準時間 2026年2月24日凌晨 12:01 起報關的貨物。
報關時以 HTSUS 稅目 9903.03.01 申報。公告對部分貨物給予例外,例如須課徵 Section 232 關稅的貨物,以及符合 USMCA 資格的加拿大及墨西哥貨物。
公告規定附加稅於美國東部夏令時間 2026年7月24日凌晨 12:01 終止。自同一時間起,對 USTR 強迫勞動調查所涉經濟體的產品,開始適用新的 Section 301 關稅。
這對您的貨件有什麼影響?
請保存 2026年2月24日至7月23日期間報關單的報關摘要。我們持續追蹤關於這些關稅的 CBP 訊息及法院判決,並向客戶通報變化。
Allied CHB,持照報關行,CBP 申報人代碼 9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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